市政道路绿化管养标段F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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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1.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四项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或有害生物防治(制)”,以上四项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由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认证信息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3.上述证书如有注明年审要求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未注明年审要求,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