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实验学校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自行采购交易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就《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实验学校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WGY2019001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实验学校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 六、其他要求 1.领取标书时间: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益科大厦A1307。 3.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9998415。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8日17:0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9:30 九、开标时间:2021年8月20日9:30,投标人或代表无需参加开标仪式。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益科大厦A1307。 十一、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十二、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9998415。 十四、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立讯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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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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